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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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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按照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区印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的通知》(茂南府办[2004]119号)和《关于开展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的通知》(茂南府办[2004]120号),要求各镇(开发试验区、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评,及时汇报自评情况,做好迎接考评的准备工作。12月21日上午,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区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进行集中自评,并按要求逐项进行了打分和描述。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区委、区政府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根据我区再就业工作的具体情况,按时制订了《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办公室、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南办发[2004]23号)文件,明确规定各镇、开发试验区、各街道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茂南府办[2004]115号)和各职能部门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茂南府办[2004]114号);下达了2004-2005年全区再就业培训计划目标任务(茂南劳[2004]9号)、2004年全区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茂南劳[2004]18号);并根据茂南府办[2004]119号文件和茂南府办[2004]120号文件于2004年12月下旬开展了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工作和考评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位,2004年,我区净增就业岗位4080个,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6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4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市3.5%的要求;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基于此,该项目我们自评满分(15分)。 二、落实扶持政策情况 政策是依据。区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及时转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适用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培训就业统计考评办法的通知(茂南劳[2004]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规划(2005-2007年)》和《2004年广东省推进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工作计划》的通知(茂南劳[2004]12 号)、关于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南劳[2004]14号)、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意见(茂南劳[2004]17号)、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的通知(茂南劳[2004]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茂南再就办[2004]2号)、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通知(茂南劳[2004]16号)等文件,下达了2004-2005年全区再就业培训计划目标任务(茂南劳[2004]9号)。同时,我区劳动、社保、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办理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的各种税费优惠。2004年,全区税收减免461户82.22万元;收费减免345户6.9万元,培训减免109人5.5万元,职介减免209人0.21万元,档案托管减免600人0.3万元;兑现小额担保贷款1人;兑现社保补贴3人0.37万元,岗位补贴3人0.3万元。并积极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其中开展大型现场咨询活动1次(7月9日),派发有关资料1000多份,在茂名电视台宣传4次,在茂名日报宣传2次,张贴并在茂名日报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 基于此,该项目我们自评满分(12分)。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情况 我区在政府工作报告已把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统筹就业的规划和政策亦已制订并审批(茂南府办[2004]122号);根据茂南机编[2003]31号文,于2003年在各镇、开发试验区、各街道按照“六个到位”的原则,成立了十六个劳动保障事务所,落实了人员编制、工资、经费和办公场地,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和建档工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032人,并由区财政安排培训经费补贴;组织劳务输出或培训就地转移就业4000多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 基于此,该项目我们自评满分(20分)。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情况 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我区已在每个街道至少聘请了一名社区协管员,覆盖100%的居委会,并由财政划拨工资和工作经费,以协助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十六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制度均已上墙,工作人员也于3月进行了相关培训;区劳动力市场已与市劳动力市场实现信息联网,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再就业管理系统;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了“一站式”的服务平台,积极为用人单位、求职者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2004年,举办现场招聘会3次,进场求职登记562人次;发布招聘和推介信息5618条,提供岗位21567个;求职登记4410人次,推荐就业152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登记推介209人,推荐就业112人,成功率超过40%。 由于区职介中心和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未解决财政经费,该项目我们自评16分(满分18分)。 五、强化职业培训情况 我区已批准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茂南府办[2004]116号),并安排了300多万元资金,在茂南开发试验区落实了场地。几年来,采取以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连结社会力量办学资源为辅助,由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严格考核的办法,已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其他社会青年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就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为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4年,我区开办了电脑、美发、美容、摩托车维修、厨师、家政服务等培训科目,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9人,创业培训60多人,培训人数超过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数的60%,培训后再就业率60%以上。 基于此,该项目我们自评满分(15分)。
我区克服财政困难,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落实再就业资金,在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了“就业补助”款级科目,确保区政府已确定的各项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2004年,除了安排街道、镇、开发试验区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外,区财政还安排各项再就业专项资金30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万元;各项再就业补贴10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基金10万元。做到专款专用,为促进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项目我们自评满分(12分)。
区建立了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制度(茂南再就[2003]4号),由政府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调控管理,规定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本地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社保、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调整在岗人员结构,腾出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4年,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50个,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就业209人;完成“4050”再就业250多人。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服务。 此项目我们自评满分(8分)。 综上所述,根据我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我们自评为98分。
200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