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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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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做好扩大与促进就业这项民心工作,完善和兑现政策措施,强化扶持服务,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开发新增就业岗位4080个;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1673人,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67多人,完成目标任务14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032人;推介下岗失业人员112人;组织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就业4000多人。 一、主要做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实现就业是人民群众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根本途径,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就业和再就业问题解决得不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得不到基本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和其他各方面改革就难以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就难以推进,各项发展规划和措施就难以落实,社会稳定也就难以巩固。”区委、区政府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 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切实负起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首要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调整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再就业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把净增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50”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等目标具体量化,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到区直职能部门和镇、开发试验区、街道;积极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在报刊上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努力营造本地区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措施。我区按照中发[2002]12号、粤发[20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茂南发[2003]6号),印发了相关的八个配套文件。2004年,又制订了《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办公室、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南办发[2004]23号)文件,明确规定各镇、开发试验区、各街道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茂南府办[2004]115号)和各职能部门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茂南府办[2004]114号);下达了2004-2005年全区再就业培训计划目标任务(茂南劳[2004]9号)、2004年全区再就业各项计划目标任务(茂南劳[2004]18号);转发了关于印发培训就业统计考评办法的通知(茂南劳[2004]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规划(2005-2007年)》和《2004年广东省推进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工作计划》的通知(茂南劳[2004]12 号)、关于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南劳[2004]14号)、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意见(茂南劳[2004]17号)、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的通知(茂南劳[2004]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茂南再就办[2004]2号)、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通知(茂南劳[2004]16号)等文件;并开展了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工作(茂南府办[2004]119号)和考评工作(茂南府办[2004]120号)。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了我区各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兑现再就业政策。我区劳动、社保、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办理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的各种税费优惠。2004年,全区税收减免461户82.22万元,收费减免345户6.9万元,培训减免109人5.5万元,职介减免209人0.21万元,档案托管减免600人0.3万元,社保补贴3人0.37万元,岗位补贴3人0.3万元。 (四)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我区在政府工作报告已把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统筹就业的规划和政策亦已制订并送审;根据茂南机编[2003]31号文,于2003年在各镇、开发试验区、各街道按照“六个到位”的原则,成立了十六个劳动保障事务所,落实了人员编制、工资、经费和办公场地,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和建档工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032人,组织劳务输出和培训就地转移就业4000多人。 (五)积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我区在每个街道至少聘请了一名社区协管员,覆盖100%的居委会,并落实工作经费,以协助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区劳动力市场与市劳动力市场实现了信息联网,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再就业管理系统;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了“一站式”的服务平台,积极为用人单位、求职者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2004年,举办现场招聘会3次,进场求职562人次;发布招聘和推介信息5618条,提供就业岗位21567个;求职登记4410人次,推荐就业1526人;其中免费推介下岗职工209人,推荐就业112人,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六)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就必须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为社会所吸纳。我区已批准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茂南府办[2004]116号),并安排了300多万元资金落实了场地。几年来,采取以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连结社会力量办学资源为辅助,由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严格考核的办法,已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其他社会青年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就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为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我区开办了电脑、美发、美容、摩托车维修、厨师、家政服务等培训科目,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12人;创业培训61人;考核合格发放职业资格证书600多个。 (七)切实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我区克服财政困难,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落实再就业资金,在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了“就业补助”款级科目,确保区政府确定的各项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今年,除了安排街道、镇、开发试验区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外,区财政还安排各项再就业专项资金30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万元;各项再就业补贴10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基金10万元。做到专款专用,为促进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八)积极开展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的工作。区建立了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制度(茂南再就[2003]4号),由政府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调控管理,规定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本地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社保、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调整在岗人员结构,腾出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4年,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50多个,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就业209人;完成“4050”再就业250多人。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服务。 (九)积极宣传,强化监督,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区劳动行政部门通过组织下岗职工座谈会、招聘现场会、上街宣传、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并通过《劳动法》执法检查、劳动年审、合同鉴证、日常监察、调解仲裁等形式,强化监督,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04年,共对75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年审和执法检查,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6宗;办理劳动合同鉴证1740人次;查处劳动违法违规案件96宗,取缔非法职介1个,追回拖欠民工工资11.5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我区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据统计,2004年我区新增城镇劳动力2万人,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0.8万个,劳动力供大于求1.2万个。同时我区农业人口较多,农村富余劳动力约有10万人,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镇寻找工作,加上许多外省民工来茂打工,给我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这种供大于求矛盾比较突出。 (二)部分下岗职工就业观念尚为落后。表现为等、靠、要思想严重;对推介的工作怕苦、怕累、怕脏;对单位、雇主、工种挑挑拣拣;即使到了新的岗位,也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补贴。这种观念增加了推介的工作的难度,影响到再就业政策的兑现。 (三)公益性职介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经费严重不足。由于这两个机构在我区尚未列入财政划拨经费,属自筹经费。目前经费严重不足,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区底子薄,经济发展滞后。因此,希望省、市给我们区劳动就业资金的大力扶持,以通过发展经济和加强劳动力培训,推动我区就业工作向前发展。 三、2005年工作设想 (一)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我区各镇、开发试验区、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按“六到位”已全部落实,我们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延伸再就业服务网络,提供更为优质、快捷、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再就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加强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有效途径。把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把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再就业的关键环节,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四)继续努力,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工作。我区农业人有40多万人,农村劳动力20多万人,其中富余劳动力约10万人。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和转移就业工作,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性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益性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工作。我们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改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设施,积极为用人单位、求职者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努力完善就业服务的运作机制,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做好我区的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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