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村安居工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区决定实施农村安居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扶贫解困的力度,关心扶助弱势群体,使他们尽快改善生活、生产条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提高全区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全区农村安居工程的任务目标是:从今年开始,分期分批对全区农村贫困户的住房进行改造,力争在2006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让全区农村贫困户住上“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的房子;全面整治脏乱差村庄,建成一批“住房舒适、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规划要求
(一)实施时间。从2004年起至2006年底止,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贫困户住房的改造。
(二)实施标准。以混合结构为标准,每户用地80-120平方米。有能力自建的可以采用框架等抗灾抗震能力强的结构,确实无法筹资改建成混合结构的特困户,也可采用红砖瓦结构。改建后能抵御较大的自然灾害袭击。
(三)实施对象。主要是全5695户居住条件较差的住房(包括2103户危户、775户完好泥砖房和2817户一般损坏房,面积合计43.97万平方米)。其中重点是改造2103户危房,现计划在2004年改造750户、2005年改造900户和2003年改造453户。
(四)实施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度超前、节约土地、集中建设、城乡一体”的原则,把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与文明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城市化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规划设计尽量符合农村的实际,做到“有新屋、有新村、有新貌”。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区农村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实现按时间、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由区告别泥砖房工程指挥部统一指挥,加强对农村安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镇(开发试验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能力合作,大力支持,做到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到位。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级要加强对农村安居工程的宣传教育,逐村、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区、镇两级通过组织宣传车、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安居工程形成共识,变为所有农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实施抓好该项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岗位责任制。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责任到人,为我区建设农村安居工程创造良好条件。要把农村安居工程作为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
(四)抓好重点。我区农村安居工程主要以全23条扶贫开发重点村为单位实施,扶持重点是贫困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现已在镇盛镇梅江村、公馆镇周坑村规划两条农村安居工程示范村,通过示范村的建设,为全区开展农村安居工程创出经验。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关键在于资金,除需改建户自筹外,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主要实行“五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①动员改建户主的兄弟、亲戚、朋友借一点;②动员率先致富的专业户、个体户以及对口扶持单位和干部捐一点;③区、镇两级政府对改造户扶持一点;④争取省、市和茂石化公司支持一点;⑤发动群众出工出力帮一点。
(六)办好镇级敬老院。各级要增加镇敬老院的投入,扩大规模,把住在危房和泥砖房的五保户和自居的老人吸收到敬老院居住(有能力的村委会也可把村中的孤寡老人集中安排居住、管理),以减轻建设资金压力。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对村中公共用地、村边地、被私人占用的土地和闲置泥砖房拆除后的土地,一律官归集体,统一规划,除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用地外,余下的土地可有偿转让给村民,其收入所得可用于农村安居工程。
(八)政策扶持。对参与农村安居工程的改建户实行以下政策优惠:
1、国土部门对改建户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确保用地指标及时得到解决;简化报建手续,在一个星期内办理完毕用地审批手续(土地权属有争议或涉及农地转用审批的除外)。
2、教育部门对改建户的子女读书,从建造新居开始,减免一年学杂费。
3、建设部门免收规划费、建筑企业管理费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
4、对贫、弱、残的改建户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时,工商部门可凭其持有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证明,给予其免收登记费和1年工商管理费。上述人员在房屋改建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司法部门应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5、资金扶持。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对参与农村安居工程的改建户进行分档次、分年度、分期、分批扶持。对区发放的扶持资金要实行分级公示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各镇(开发试验区)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实施农村安居工程。
(九)开展捐资助工献爱心活动。1、组织本村自行互助。各村成立村建扶贫助工队,无偿帮助改建户挖桩、砌墙、打模、盖顶等。2、组织本村先富裕起来的人员及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捐赠活动,积极向贫困户捐资捐物。
(十)对筹集的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凡是在区筹集起来的资金和上级划拨用于农村安居工程资金,统一归口到区告别泥砖房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账户集中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划拨。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使用公开,帐目清楚,动作透明,专款专用。各镇(开发试验共)筹集的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数量和使用计划,要报区指挥部,并与区下拨的资金配套使用。 |